淅川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条件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是一项引导政策,目的是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自主创新、持续创新的发展道路,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相应的能够获得很多优势,例如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15%优惠税率,能够得到政府资金扶持,提高企业知&名度等等,但这些优势当中,zui为重要的就是能更好地匹配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实现企业健康、稳步、持续的发展。
当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通过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的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核。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下列8个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 zui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b. zui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c. zui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对于上述的每一个条件,在实务判断时都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模糊的界限,南阳企常青会陆续进行详细的拆解。
按照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申请需同时满足8个条件,其中条件一是指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对于“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应当如何定义呢?
“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举个例子:企业在2021年2月20日设立,在2022年2月20日即满足了注册时间的要求,在同时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能够提交注册申请。
另外,对于认定条件中规定的其他有关时间定义的相关词汇,解释如下:“当年”、“zui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
因此,对于第8个条件“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申请认定前一年内”就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
按照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申请需同时满足8个条件,其中条件二是指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对于知识产权的取得方式可以是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并不局限于某一种,而zui终权属人应为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的,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知识产权须是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的,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按照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申请需同时满足8个条件,其中条件三是指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
(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2)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3)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企业应正确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由具有资&质并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企业可自行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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