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工商注册公司的几大误区
工商注册公司的六大误区
随着创业注册公司的老板越来越多,大部分人对于工商注册公司仍存在误区,这次,就给大家具体介绍下工商注册公司的六大大误区。
工商注册公司的六大误区: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18位,通常由数字和字母组成。而注册号是15位,纯数字组成。两者互不冲突,每个企业都拥有唯一的注册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那么如何区分呢?营业执照上会只显示其中一个号码。出现的是15位注册号的话,那说明企业还没有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多证合一”。通常注册号多用于工商内部,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各部门通用。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2017年底要求全部完成“三证合一”工作。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要及时检查自己的执照。
2、注册资本≠实缴资本≠公司实力
什么是认缴呢?意思就是说股东承诺在某个期限内缴纳的资本。例如,你的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人民币,并不意味着公司现就有固定资产五亿人民币,同时也不能确认公司已经给对公银行账户缴纳了五亿人民币。这只能代表说,公司各股东在承诺的某个时间段内将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另外,一个公司有没有进行实缴,是以查询公司银行缴款单为准,或验资报告程序。
3、企业名称≠不永&久不变的
虽说同一时间,一个企业只能设一个名称,但是企业名称可以进行变更。有规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在1年内不得变更。因某些原因更改名称的,可按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寻找相对应企业。
4、住所≠实际业务经营地
公司的住所指的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并不能与公司实际业务经营地做同一划分。如果建筑业类的公司目前已有允许一照多址的特定条件那么公司地址发生变化,就必须到工商部门做地址变更申请登记。
5、经营范围≠实际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范围并不一致,执照中经营范围里面写的内容,公司其实不是都可以从事,要注意国家的限制。公司要从事所有经营范围,要看该企业是否取得相关的行政许可或者资质证书了,而不是只看公司的资质。
6、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判定法定代表人的必要条件是必须在公司就职,其职位可以为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或经理。但监事、公务员、无民事能力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不能当法人。
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但不一定必须是股东,也可以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也可以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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