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国家对出版物发行依法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企业从事出版物发行就必须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简称出版物许可证。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分类
1、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
2、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网络出版物有何区别
要知道什么是出版物: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那么出版物的业务形式有哪些?
总发行、批发、零售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
其他按出版者的不同,可分政府出版物、机关团体出版物和一般出版物;按发行方式、发行范围和发行对象,分为内部读物和公开出版物;按装帧,书籍还分精装书和平装书;从法律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法规现行条例)上分类,分为正式出版物(ISBN和CIP数据备份)和非法出版物。
《出版物许可证》申请条件:
三、(一)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当具备:1、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2、至少一名负责人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应当具备: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有与出版物批发(连锁)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至少一名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有与出版物批发(连锁)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其中出版物批发企业申请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出版物连锁企业样本店经营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且有10个以上的直营连锁门店;
4、出版物批发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出版物连锁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其中从事全国性连锁经营的不少于1000万元;
5、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6、zui近三年内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其他严重违法记录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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