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劳务派遣许可证使用范围
劳务派遣许可证使用范围
劳务派遣许可证使用范围: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障机构共同设立的劳动力输出单位。《劳务派遣许可证》由省级机关受理,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颁发的许可证之一,主要用于规范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资源输出中对派遣人员的各项管理,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派遣公司,派遣所需要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上的人员。
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是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定《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工单位与被派遣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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