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单位、团体、和个人有权利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证明,既从事物流和货运站场企业经营时必须取得的前置许可,物流公司根据经营范围的不同视当地政策情况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此证的公司方可有营运的车辆,是车辆上营运证的必要条件。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证件,有效期为4年到期需换证。
办理条件
01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的条件 ;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02 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的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办理材料
01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02 经办人身份件 复印件盖章
03 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签字
04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原件仅供查验
05 已购置运输车辆的提交机动车辆行驶证 原件仅供查验
06 已购置运输车辆的提交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凭证 原件仅供查验
07 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提交拟购置车辆承诺书 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环保标准、技术性能、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尺寸等内容;申请专用运输的,还须提供专用运输专用容器、设施、设备清单;申请大型物件运输的,还须提供超重型车组名称、装载能力及配套附件清单;承诺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08 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提交机动车驾驶证 原件仅供查验
09 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提交从业资格证 原件仅供查验
10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从事专用运输的还需提交具体运营方案;企业拟购置或已购置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的,还需提交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相关制度
11 草签协议或服务合同 在市交通委备案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运营商的,企业拟购置或已购置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提供
12 拟增加货物运输经营范围的,还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盖章
13 企业工商执照打印件 盖章